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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猎头案例三(保护被推荐人的利益,是猎头公司应尽责任)


案例过程:

      我们曾经为一个民营老板推荐了一个高级职业经理,由于当时有几个猎头公司争夺这个人选,多家公司希望此人加盟,所以此人的薪资被炒到了原来的2倍以上。当我们的候选人上任后,民营老板自己的亲信对我们的候选人薪资有些眼红,不断在老板面前蛊惑。此民营老板最大的缺点就是耳朵根子软,加上对我们的候选人薪资与原有水平的差距本来心里就不平衡。在拿到我们候选人的项目计划书后,又通过其他渠道从国外找到一个学历很高、资历优越而薪资要求不高的人才。之后就在多个重要岗位上委任自己的亲信,并多次违反事先签订的合同插手正常的管理程序。而那些亲信们也依仗老板排挤新人,导致公司正常的管理秩序无法正常,我们的候选人工作不到3个月就被迫辞职。

      我们收到通知后进行调查取证,与该民营老板进行交涉,并将暗中找人和无理排挤的事实一一摆在桌面上。由于我们在签订合同时曾经约定,用人单位不得对候选人进行无理排挤,否则因此造成候选人无法正常工作而离职的,必须赔偿不低于三个月的工资。面对事实和合同约定,该老板不得不答应赔偿三个月的工资。

      此事我们还进行了跟踪,那个民营老板从海外请来的人才虽然薪资要求不高,但将老板的钱烧了不少,仍没有将事情做成模样,想卖都卖不出去,在最近的新经济严冬中不得不萎缩倒闭。

      而我们推荐的候选人由于才华出众,在新的单位中薪资并没有降低,工作也很有起色,真正证明了我们当初给那个民营老板时承诺的物有所值。

评价分析:

      作为猎头公司,不仅要对支付高额服务费的企业负责任,而且应该对自己推荐的人才负责。因为一般能够被猎头公司看中并向企业推荐的人才一般都是那些在原有岗位上作得很好的人才,我们将他们挖出来推荐给新企业,如果他们不能在新企业中良好地发挥才能,离职状态下再去寻找其他职位将处于非常不利的状态。

      因此作为猎头公司不仅要提醒候选人认真考察新企业,而且要对整个项目的进展全面了解并为候选人提出部分参考建议。

      另外需要提醒民营老板,一定要眼光明亮,不要错失优秀人才。